我省给开锁行业“加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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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3:02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7月27日讯(记者 殷玉国 通讯员 滕世雷 张瑜)从现在起至9月底,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联合对全省开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凡从事锁具开启(修理)的从业人员,必须获得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固定锁在实施开锁过程中,必须在民警或社区(单位、街道、村委会)工作人员和两名以上邻居在场情况下进行。
从现在起,申请从事专门开锁业务或兼营开锁业务的经营者,在领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5个工作日内,应主动到属地派出所进行登记。凡从事锁具开启(修理)的从业人员,必须获得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现有从业人员,可凭身份证、营业执照到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经鉴定合格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锁具修理工培训,由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进行,申请参加培训学习人员,必须为山东省户籍人口,培训时须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和居民身份证件。 警方提醒,单位或个人需要开锁服务时,可拨打110求助,由110报警服务台指令属地公安派出所通知就近开锁经营业户提供服务。群众直接到业户求助的,业户应报告110或当地派出所。固定锁在实施开锁过程中,必须在民警或社区(单位、街道、村委会)工作人员和两名以上邻居在场情况下进行;移动锁在实施开锁过程中,必须在民警监督下实施。 对非法开锁业户,广大群众要积极检举揭发,自觉抵制非法开锁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