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7·7”爆炸案续 10官员受处分政府补偿千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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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4:06 东方今报 | |||||||||
太原消息2006年7月7日6时25分,宁武县东寨镇东寨村村民王二文家中私藏炸药自燃引发爆炸,造成49人死亡,30人受伤,7间房屋被毁,周围房屋受损。昨日上午,忻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宁武县东寨镇“7·7”爆炸案责任人员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宁武县副县长廖金贵等10人受到处分。 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在山西宁武爆炸案发生后,当地政府承担死伤人员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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