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0元拍摄婚礼 仪式现场全漏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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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4:44 重庆时报 | |||||||||||
昨日,沙区杨公桥某小区,结婚后本应该美满的家庭却因婚礼录像内容的不全而大受影响 本报记者姚波摄本报讯(记者龙淼)本该充满祝福的婚礼,却因聘请的婚庆公司将
婚礼录像缺了半小时 家住沙区的龙先生和刘小姐,于本月8日在沙区一酒楼举行了婚礼。之前通过酒楼介绍,两人花380元聘请我市一家婚庆公司全程跟踪拍摄婚礼,但双方未签订合同。婚礼当天热热闹闹,但4天后婚庆公司的一个电话,让夫妻俩再也笑不起来。原来,婚礼录像出了问题。 记者昨日察看了录像,除了婚车游街和夫妻敬酒等片段外,婚宴现场主婚人主持婚礼、证婚人颁发结婚证、夫妻交换结婚戒指、喝交杯酒等历时半小时的过程竟没有一个镜头。 夫妻闹矛盾感情亮红灯 由于所缺部分是最神圣庄严、最具纪念意义的部分,刘小姐对此非常在乎。“没有这部分婚礼便残缺不全,相当于没有结婚,人一辈子能结几次婚?根本无法弥补。” 婚礼当天聘请的婚庆公司是丈夫龙先生一手经办的,事后刘小姐便一直埋怨丈夫。为了此事,双方曾多次大吵,刘小姐甚至放弃了两人的九寨沟蜜月之旅,双方感情也一度亮起红灯。 索赔两万遭拒 通过天星桥消协调解,前天,婚庆公司表示愿赔偿对方1500元,但夫妻俩认为这根本无法弥补自己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刘小姐说,“是他们毁了这场婚礼,我们要求赔偿置办婚礼的所有费用外加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共计两万元。” 婚庆公司王姓负责人则称,事故的原因是由于室内外温差过大,导致小型DV摄像机死机所致。之所以婚宴现场敬酒等后半部分又恢复,是因为机器死机约半小时后又恢复正常,但中间那半小时重要片段正好被遗漏。对于对方提出的两万元索赔请求,他表示不能接受,只有上法院解决。 律师称起诉赔偿风险较大 重庆财信律师事务所唐厚渊律师认为,拍摄婚礼全过程是婚庆公司的基本义务,出现遗漏是其自身过错所致,应算违约行为。但由于双方并未签订合同,未明确划分违约责任,赔偿多少不好界定,所以新婚夫妻提出的两万元赔偿并不一定能获得法庭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