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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两业委会庭上“斗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4:44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于洋)沙区晒光坪64号小区有两个业委会的怪事,昨日终于闹上了法庭。第一届业委会主任将两名会计告上法庭,要求归返办公经费。法庭上双方争辩激烈。

  原告徐永华是该业委会第一届主任。他在诉状中称,该“业委会”于2005年2月1日成立,被告张某、居某在担任会计期间用购买办公经费的1000元钱擅买麻将等物品,并以业委会名义收取1500元租金。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经费2500元并销毁“私刻”的业委会公章

  原告方又举出一份证明称,以徐永华为主任的业委会仍然存在,并在居委会和房管局登记备了案。但证明交到被告手里时,又被挑出了错:上面的委员名单中将张素珍和居炜荣的名字写错,而且还有委员的名字子虚乌有,根本不是小区的居民。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始终围绕徐永华还是不是业委会主任而进行。为了2500元诉讼标底,双方都请了律师;而律师费都不止2500元。

  该案引起了这个有600户居民的小区的巨大关注,10位小区老头老太出庭作证或旁听,为被告“扎起”。其中一名证人表示:两被告有啥子错,他们用公款为老年人买了娱乐工具,又没有将钱装进自己腰包。

  该案昨日未做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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