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爆炸案追踪 宁武公安局长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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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4: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山西省忻州市日前作出对宁武县东寨镇“7·7”爆炸案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26日公布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0个人的名单,其中宁武县公安局局长被撤销职务。其他受处分人员包括:宁武县副县长廖金贵,宁武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赵维强,东寨镇党委书记张军,东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郑志峰等。 2006年7月7日6时25分,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东寨镇东寨村村民王二文家中私藏炸药
另外,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在山西宁武爆炸案发生后,当地政府承担死伤人员的补偿金和医疗费已经达到1000多万元。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