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购买产权分割的物业应慎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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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4:5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上午,“公众服务网夏季行动”特邀本报“律师随行团”的成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的夏雪飞和唐陆枝两位律师值守本报清凉热线86613333,就购房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接受读者咨询。两位律师综合昨日热线中读者反映最多的问题,并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特意提出了以下几点在购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应对办法,供读者朋友借
问题一: 如何防范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陷阱? 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定金一旦收取,如果不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交易无法进行,该定金不退。开发商正是利用了此规定,导致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又对所定房屋不满意时定金无法退回。所以律师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与开发商签订任何形式的定金协议或者认购金协议。经过充分考察之后,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问题二: 售后包租真的可靠吗? 律师认为,产权分割的物业很难管理,签订售后包租协议后,投资者往往失去对物业的控制权。在出租状况较好,经营公司尚能保证投资者的利益。一旦出租状况不理想,经营公司违约的可能性相当大,投资者一方面收不到租金,另一方面甚至连收回物业控制权都成问题。因此,律师建议不要购买产权分割面积过小的物业,签订包租协议应该慎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