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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等10人受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5:00 现代快报

  □据《山西晚报》报道 27日上午,忻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宁武东寨镇“7·7”爆炸案责任人员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宁武县副县长廖金贵等10人受到处分。

  7月7日6时许,宁武东寨镇东寨村村民王二文家私藏炸药引发爆炸,造成49人死亡,30人受伤。事发后忻州市纪委、监委对爆炸案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认定,爆炸案既是私藏炸药引发爆炸的刑事案件,也是一起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监管不力、失职失察的责任案件。依据
相关规定,给予副县长廖金贵行政警告处分;政法委副书记赵维强党内警告处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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