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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半没交养路费 滞纳金49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7: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郑州开出“天价”养路费滞纳金,专家认为合法不合理

  7月23日,一辆吊车养路费滞纳金总额达到49万多元。面对天价罚单,车主认为把车卖了也不够数。交通部门的解释是:滞纳金是按照每日1%计算的,有法可依。

  49万滞纳金破“纪录”

  7月21日,郑州市交通规费稽查处稽查人员接到举报:一辆车牌为豫A11993的小吊车在荥阳市某建筑工地出现,该车自1992年购车以来,一直没缴养路费。稽查人员在22日下午3时左右,将该车带回郑州。

  根据征稽收费标准,豫A11993小吊车从2003年2月1日至今,应交纳养路费本金59040元、滞纳金389894元、罚款177120元,还应交附加费本金22960元、滞纳金75813元以及运管费本金7872元、滞纳金25993元、罚款1000元,共计约76万元,这还不包括对报废车辆上路处以3倍漏税额的罚款。

  该车的滞纳金达到49万元。“这是我买的二手车,一共才花了8万多元钱。”张伟对这个“账单”颇为不满。

  利息增长堪比高利贷

  “滞纳金每日的金额1%看起来不起眼,但它们产生利息的速度比得上高利贷!”中国银行一位姓安的主任分析,滞纳金的日利率是1%,年息就是365%,而现在银行的年活期存款利率为0.72%,这就是说滞纳金利率约是银行利率的507倍。

  对于滞纳金的算法,郑州市征稽处稽查科一位工作人员说,欠养路费半年时,滞纳金是所欠本金的1倍;欠1年时,滞纳金是所欠本金的2倍;欠两年时,滞纳金是所欠本金的3.8倍。“反正欠的时间越长,滞纳金就会越多,其增长速度也越快。”这位工作人员说。

  天价罚单合法不合理

  “高额的滞纳金不尽合理,比银行利息还高上很多倍的事实,带有明显的惩罚性质。”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杨朝聚教授说,由于车辆规费征稽处与车主的关系从法律上说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它不可能是罚款,因此高额的规费滞纳金是合法而不合理。

  (据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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