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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下月起申领环保标志10月起高污染车禁行范围扩大到内环(含)内所有道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7:43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赵维光)为进一步减少上海中心城区的环境空气污染,自今年10月1日起,每天7时至20时,在今年2月15日开始实行的禁行区域基础上,高污染车辆的禁行范围将扩大到内环(含)以内所有地面道路。昨天在市环保局和市交警总队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市环保局副局长孙建宣布,8月1日起,本市符合标准货运车将开始申领环保标志。

  今年年初,针对中心城区日益严重的机动车污染问题,市政府发布通告,决定采取
限制部分高污染机动车通行的措施,以改善本市环境空气质量。

  据介绍,本市第一阶段主要对客车发放环保标志。自2月15日以来,全市共有57万辆客车领取了环保标志,占全市可申领环保标志客车总数的97%;另有11万辆常驻上海的外省市客车领取了环保标志。上半年相关监测数据显示,表征机动车尾气排放因子的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平均降低了30%左右,第一阶段限行措施取得了一定的环境效益。

  第二阶段将对货车发放环保标志,发放将于8月1日开始。按照本市实施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的时间,以下货运车辆具备了环保标志的发放条件,可以申领标志:(1)2001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柴油货车;(2)2001年10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的载货汽车;(3)2003年7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总质量大于3.5吨的重油汽油车。根据本市货运机动车道路通行有关规定,本市牌照的低速货车(主要指农用车)以及外省市货运车辆不能进入内环线以内道路行驶。因此,这部分车辆将不能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

  市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陈元高透露,这次货运车辆环保标志的申领方法与客车环保标志基本相同,即车主可到车辆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交警支(大)队发放点,凭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免费申领环保标志。

  市民和相关单位可以登录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网站(www.sepb.gov.cn),了解申领标志的具体信息。市环保局开通了咨询电话64695377解答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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