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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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8:01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太原7月27日电(记者谭博文)山西省忻州市日前作出对宁武县东寨镇“7·7”爆炸案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26日公布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0个人的名单,其中宁武县公安局局长被撤销职务。 另外,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在山西宁武爆炸案发生后,当地政府承担死伤人员的补偿金和医疗费已经达到1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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