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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征个税”各方盼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8:28 南京晨报

  晨报讯 昨日,一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打破了南京楼市的沉闷。根据《通知》,个人转让房产征收所得税将于8月1日起开始执行。在经历了去年6月的“个税”风波后,南京市民及中介公司均非常意外,并由此引发正反两种观点。

  中介临时分成两派

  在继去年5月、10月先后下发类似通知后,此次国税总局的发文让不少中介颇感意外。“国税总局是不是要强制征收个税了?”昨天一早记者便接到几家中介负责人的电话。据了解,实际上在去年6月初南京地税局就传出个税征收消息,但后来政府出面澄清“个税仍自行申报”,市场才得以恢复平静。此次国税总局发文是否意味着个税强制征收,南京的中介临时分成了两派。甲方:强征个税大限将至

  “这个消息应该基本确定了。”南京三得益房产经理刘秀萍表示,早在今年“6·1”新政出台前,他们就判断个人所得税将在最近一两年内开征。刘秀萍说,从目前市场面的情况来看,此前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并没有将楼市完全降温,所以国家在此时动用税收政策,强制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并非全无可能。

  南京我爱我家置业公司总经理助理舒莉莉总结了此次《通知》与前几次的不同。她认为,《通知》中印证“个税将强制征收”观点的文字是,“个人转让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与转让环节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一并办理”。此前,二手房交易的个税一直采取“自行缴纳”原则,即在二手房交易完成产权过户后,交易人自行缴纳个税。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个税的强制征收可能阻碍今年南京全市二手房成交数量,同时促升成交价。“我爱我家”的统计资料显示,受今年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上半年南京二手房房源量增长速度、成交增长速度正在下降。乙方:望南京落实细则松绑

  南京中原房地产营销顾问公司对《通知》的态度没有上述中介肯定。该公司认为,本次政策的出台还存有多处疑问,诸如如何界定是自住满5年又是惟一一套住宅、在抑制房产投资后如何合理引导市民投资等。中原地产有关负责人说,这些疑问都值得地方及中央政府关注和重视,而这些疑问未能彻底弄清之时便实施个税新政未免太过仓促。

  南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介公司负责人表示,从字面上理解,《通知》主要是把个税的征收范围、计税方式等问题重申了一遍。对于有中介视为“强制征收”的规定———“设置窗口,一并征收”,该负责人则有不同理解:“这个说法不知道各地方如何理解和执行。”他表示,各家中介也正向相关主管部门询问,但昨天还没得到最后说法。

  另外,针对“个人所得税,应与转让环节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一并办理”的规定,该负责人也有不同看法:“个税税基(纳税额,即卖出与买进的差价)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土地增值,如果强征个税,为何还要征收‘土地增值税’?”

  市民担心“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和中介公司有自己的判断而产生分歧不同,不少老百姓则把解决疑问的期望寄托在位于华侨路35号3楼的房地产交易地税窗口上。

  昨天早晨,当记者来到南京房地产交易中心大厅时,不少人聚在一楼总咨询台前询问个税的问题。来到三楼的地税缴纳窗口,人同样不少,每个窗口前都聚集了十来人。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有的是赶着在新政实施前办出件、交件手续的,也有不少来询问个税问题。而对个税问题,工作人员都以贴在窗口前的一张“个税问题请拨打12366”的纸条作答。

  对于8月1日即将出台的新政,多数购房者认为征收个税后,卖方会转嫁成本,这样二手房价格必然上涨。准备在近日买二手房的张先生说,他已与一个房主谈得差不多了,他会争取在这几天内过户,如果不行的话,过了8月1日他就会观望一段时间。张先生说,如果政策实施后二手房价格上扬过多,导致二手房与新房差距过小的话,就会考虑买新房了。

  尽管从政策本身的出发点看,征收个税将很大程度上抑制投机。但市民李先生认为,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可能是“一竿子打翻了一船人”。这样一来,像他一样真正需要住房的普通市民也不得不承担起政策实施带来的成本增加,“实际上我们是比较冤的。”

  作者:施贤明 徐关辉/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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