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外国专家海河友谊奖”评选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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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8:45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李茜通讯员陈峰】从市人事局获悉,为激励外国专家为天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多做贡献,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天津市外国专家海河友谊奖”评选办法,该奖项是天津市人民政府向在津工作的外国专家授予的最高荣誉奖项,每年评选一次。 《办法》规定,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来本市工作的外国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津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
对荣获海河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业绩特别突出的,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由天津市外国专家局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推荐申报国家友谊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