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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限期治理6家污染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9:05 中国环境报

  杨安丽 关南

  本报讯 辽宁省大连市环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向媒体通报了庄河市栗子房镇3家鱼粉厂生产废水污染问题、普兰店市太平乡工业园区人工湖污染问题、大连财盛水泥制造公司庄河分公司和庄河第三水泥厂粉尘污染问题。大连市环保局责令这6家单位停产限期治理,治理完成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据介绍,大连市有鱼粉企业几十家,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污染问题。庄河市栗子房镇现有的兴隆、大谭和环海3家鱼粉厂,均为小型鱼粉加工企业,生产设备十分简陋,均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进入汛期,造成大面积农作物受到污染。

  大连市的乡镇还散布了20多个工业园区,多数存在环保设施不健全等污染问题。普兰店市太平乡工业园区就是其中之一。检查时发现,园内人工湖湖水呈现黑色,并散发臭味,湖内鱼类已经死亡。据调查,人工湖的污水主要来自太平工业园区大连莲城食品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的生产废水以及当地200余户居民生活污水,其中大连莲城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无污水处理设施,其生产的废水和生活污水均未得到处理。

  同时,大连财盛水泥制造公司庄河分公司、庄河第三水泥厂机械立窑除尘装置已损坏很长时间不予维修,生产中大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露天堆放大量煤、炉渣,致使厂区周围粉尘弥漫,污染范围达3平方公里。大连市环保局对两家水泥厂粉尘排放严重超标情况下达了限期治理及行政处罚。今后视企业治理和管理情况,逾期未达到国家环保有关法律规定的,将予以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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