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闻界在自我践行中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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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9:13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7月28日电(记者张银曙)明荣知耻,褒荣贬耻,新闻媒体既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社会宣传员又是自我践行者。浙江省新闻界和中央驻浙新闻单位在利用通讯社、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同时,从自身做起,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并以此引领新闻价值取向,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在新闻实践中。 近一个月来,浙江各新闻媒体普遍开设了专题和专栏,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
在面向社会宣传报道好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同时,浙江新闻界结合新闻队伍的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浙江省记协向全省新闻界发出了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的建议,并通过举办由主要新闻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座谈会,进一步动员各新闻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深入学习、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央驻浙新闻机构按照各自单位部署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做好明荣知耻、褒荣贬耻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目前,浙江各新闻单位已普遍制定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纳入到相关管理制度中,落实到每个新闻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中,体现到日常新闻报道的各个环节中,弘扬和树立高尚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分批组织新闻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学习践行活动,开展明荣知耻大讨论,进一步确立“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办报理念,深化基层联系点制度,真正做到“三深入”“三贴近”,在新闻采编人员中形成了一个争当“人民的好记者、好编辑”的良好氛围。浙江广电集团通过调整考核奖励办法,明确规定记者、编辑、主持人和频道负责人下基层采访调研的天数和次数,鼓励新闻工作者“三深入”,采播“三贴近”作品。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发出“要做好一个新闻工作者,首先必须做好一个人”的倡议,要求编辑、记者自己学习好、实践好社会主义荣辱观,把握好、宣传好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抵制网络低俗之风,净化网络环境,积极营造网络文明新风。 在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中,浙江新闻界在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抵制和遏制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行为的制度和自觉性的同时,还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监督电话、网上举报、监督员队伍等形式的社会监督渠道,以此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