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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劣质护肤产品美容院赔5000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9:2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王婧 通讯员 谈蓓莹)因为提供了消费者劣质的护肤品,普陀区某美容院被处理赔偿该消费者5000余元。普陀区工商局昨发布这一消息并提醒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

  据普陀工商部门介绍,一位女士日前向普陀区消保委投诉:今年年初,她慕名到沪上某知名美容美发连锁店办理了一张美容卡,并在美容小姐的推荐下选用了该美容院的产品
做美白课程,谁知脸上T型部位的皮肤竟生了很多黑斑,且皮肤光洁度越来越差。事发后,她不敢见人,一直待在家里。

  在普陀区消保委的协调下,经皮肤科医院专家会诊检测,其结果证明:消费者脸部的黑斑系使用了其美容院提供的某护肤产品而引起的。在专家确凿的病例事实分析面前,美容院不得不承认是自己的责任。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让美容院赔偿消费者人民币2000元,补偿因此而带来的精神损失费2000元,并提供价值1440元的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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