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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开店遭遇盗贼 “淘宝”不成痛失两千货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9:57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辉)刚刚申请了不到一个月的网上银行支付宝被盗了2280多元钱,因为是互联网案件,市民周女士报案时遇到了困难。

  据周女士讲,她与朋友一起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网上商店,经营睡衣、游戏点卡等商品,自开业以来生意一直不错。

  为了和客户交易方便,今年7月1日,她申请了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支付宝业务。在开通时,银行客服人员曾建议她买一个U盾以防账号和密码被盗,她认为没有必要就没有买。之后,她一直使用支付宝交易,有时在朋友家上网交易,有时则到网吧。

  7月23日,她把支付宝里的款额2280多元全部转往工商银行卡上,以便两天后提取现金给供货商付款。7月25日,周女士提款时却发现余额只有0.85元,支付宝客服证实她的钱被人取走了。

  次日,周女士和朋友通过咨询市公安局网监科后得知,他们的案件可以构成立案标准。

  7月26日下午,两人到东环路派出所报案,请求立案。在此过程中,有民警跟他们讲,他们只是居住地派出所,盗窃地难以确认,即使确认,去外地抓捕费用也不低,可能还要超过周女士被盗的金额。

  周女士说,在支付宝被盗后她上网查询过相关案件,发现很多网友都有相同的经历,大家一般被盗数额都在一两千元,多数人也因为报案繁琐、外地抓捕得不偿失等原因不报案。周女士说,被盗的2200多元是她和朋友一个多月的营业额,他们希望警方帮他们追回损失。

  昨日下午,记者到东环路派出所了解情况时,值班民警向记者证实,确实受理了周女士的案件,但是否立案不清楚。他们表示,周女士所遭遇的互联网案件属于新型案件,很多问题目前还不能像现实生活中的案件一样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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