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力推中水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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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0:00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日照讯近日,记者从日照市有关部门获悉,为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日照市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建筑必须使用中水设施,否则供水部门将不办理接水手续。据了解,凡是用水达到120立方米以上或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还有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以及住宅小区规划人口在3万人以上或日用水量超过750立方米的,中水设施必须与工程主体同时设计、施工和投产,不上中水设施的,供水部门不得办理接水手续。
韩延璟 梁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