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乱便溺最高可罚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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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0:12 青年时报 | |||||||||
如果您饲养的犬、猫等宠物在外随地便溺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今后可能会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这是前天宁波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草案)》中所规定的条款。 据统计,目前宁波市各类家犬总数为35.6万只。昨晚6时多,笔者在彩虹南路东边行道树下发现多处狗粪,有的一棵树下竟多达三堆。笔者随后来到江东白鹤公园,在1个小时
昨天早上,记者在万安桥南端东侧一块约20米长的草坪上,发现有4处狗粪,有的已经干了,显然已遗留多日。在万安小区从事清洁工作的一中年男子说,他们除了要负责小区的正常保洁外,还经常要在小区的草丛里清理小狗的排泄物。 在审议中,有委员认为:《草案》尽管规定了宠物便溺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处罚条款,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现场取证困难。过去,城管执法人员对市民放任宠物随地排便等行为进行纠正时,对方往往百般抵赖,或者抱着宠物离开,有的甚至与城管队员“理论”。 “小狗方便,一抬腿就能搞定,发现的时候多数情况是见屎不见人。”一名委员说。 昨晚7时多,笔者在苍松路沿河小路上发现有一六十开外的阿姨在遛狗。突然,小狗在左侧草坪边停下,屁股往后一坠,从屁股排出一颗“地雷”,继续朝前跑去。笔者马上追上去,问她为何不及时把狗的排泄物清理掉。不料对方矢口否认,操着宁波话吼道:“侬咋晓得是阿拉贝贝撒的啊?这马路又不是你家的。”最后丢下一句“多管闲账”扬长而去。 一名环卫工人说,每次看到有狗在路边大小便,她都会上去将狗赶走,为此经常遭到宠物主人的谩骂。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通讯员 蔡铁锋 张小方 黄抒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