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看病”药品零差价社区卫生机构由政府按15元/年/人标准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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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0:30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吉可实习生荣琰报道推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制度、扩大慈善医疗救助门诊定点范围、落实双向转诊制度……这些举措将大大利于市民“小病进社区”。下半年,社区卫生规范化建设将成为我市一大重点工作。 据介绍,卫生部门将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规范化建设。其中包括,规范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减少流通环节,努力降低药品价格。从10月1日起,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
另外,还要扩大慈善医疗救助门诊定点范围,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纳入慈善医疗救助机构,慈善救助对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时享受住院“二免四减半”政策,即免挂号费和门诊诊疗费,手术费、空调费、住院床位费、住院诊疗费可以减半。 上周市属医院医生进社区“坐堂”,卫生部门要求落实好双向转诊制度,逐步推行社区首诊制度,合理分流病人在社区就近看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