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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看病”药品零差价社区卫生机构由政府按15元/年/人标准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0:30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吉可实习生荣琰报道推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制度、扩大慈善医疗救助门诊定点范围、落实双向转诊制度……这些举措将大大利于市民“小病进社区”。下半年,社区卫生规范化建设将成为我市一大重点工作。

  据介绍,卫生部门将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规范化建设。其中包括,规范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减少流通环节,努力降低药品价格。从10月1日起,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并逐步在全市推开。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取消的药品加价部分,市政府将采取按城区人口15元/年/人标准,以总额预算、按实结算的形式予以补助。其次,将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医保政策,积极争取将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服务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另外,还要扩大慈善医疗救助门诊定点范围,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纳入慈善医疗救助机构,慈善救助对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时享受住院“二免四减半”政策,即免挂号费和门诊诊疗费,手术费、空调费、住院床位费、住院诊疗费可以减半。

  上周市属医院医生进社区“坐堂”,卫生部门要求落实好双向转诊制度,逐步推行社区首诊制度,合理分流病人在社区就近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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