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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价"方式保护"无价"环境 建设环境价格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0:30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在7月14日闭幕的全省环保大会上,省委书记李源潮指出:“要加快建立环境资源的限额分配利用和有偿转让机制。”他说,要注重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根据环境资源的稀缺程度、供求状况和治污成本,形成比较完善的环境价格体系。

  12天后,省政府正式颁布《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深化环境价格改革”:明年起开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并提高主要污染物
排污费,开启了我省以“有价”方式推进环境保护的新纪元。

  据了解,在这场改革中,我省将着力推动以下几方面的变革:

  一是逐步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目前,企业的排污权指标还是无偿分配的。我省将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初始价格,在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前提下,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今年起,即将在电力行业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指标初始分配有偿取得试点。

  二是积极推广排污权交易。当前正在抓紧制定二氧化硫等排污权交易实施办法,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现有燃煤电厂完成脱硫后,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低于总量控制指标的部分,可以参加排污权交易;在长江太湖流域,实行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污权交易试点。

  三是完善各类收费政策:在排污费方面,2007年起开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2007年底前,适当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费标准;到2008年,全省都将调高污水处理收费;此外,还要完善垃圾处理、固体废物处理收费制度,合理制定“绿色电力”价格,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等。

  南通是我国第一例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的“诞生”地。早在2002年,南通天生港发电公司与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就达成了买卖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协议,在为期6年的时间里,前者每年“卖给”后者300吨指标,每吨价格250元。由于排污权可以“卖钱”,极大提高了企业治污的积极性。两年后,通过引进先进环保设施和技术,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有效控制了污染,摇身从“买方”变成了“卖方”:以每吨1000元的价格,卖给另一家企业1200吨的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据南通市环保局党组书记陈其林介绍,下一阶段,南通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积极推广排污权易”的要求,全面推广二氧化硫排污权的交易,并加大在污水领域化学需氧量排污权交易的试点。

  省政府决定,到2008年,苏南地区污水处理费将调整到1.3-1.6元/吨,苏中苏北地区调整到1.00-1.20元/吨,增加筹集的资金,将集中用于污水管网建设;在污水处理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污泥处置。江阴市环保局副局长蒋建平说,污水处理厂无钱建设,曾经是环境保护的重大瓶颈。2002年3月,我省把太湖流域的污水处理费调整到每吨1.1元—1.15元,实现了“让治污者盈利”目标。很快,国内外公司纷纷抢滩,太湖流域污水处理厂建设由此驶入“快车道”。仅仅一年多时间,江阴就建起了万吨级以上的乡镇污水处理厂26座,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蒋巍曾参与“江苏省加快建立环境价格体系”项目调研。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黄金有价,环境无价”。而“环境价格体系”改革,则以“环境有价”的理念,促使有限的环境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起到的是“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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