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迪吧经理贩卖新型毒品 一审被法院判五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0:5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巢湖讯年仅27岁的莫某在巢湖市一迪吧内担任业务经理,可是,他不仅自己吸食毒品,还贩卖摇头丸和K粉,在歌厅内向他人加价出售。昨日上午,巢湖市居巢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被告人莫某犯贩卖毒品罪,并处罚金3000元;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7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据介绍,莫某系我省贵池市人,初中文化,在巢湖市某迪吧内担任业务经理职务。
2005年10月和11月,他曾先后两次去武汉购买摇头丸和K粉,部分用于个人吸食,部分在歌厅内向他人加价出售。今年1月19日,莫某再次由巢湖至武汉购买摇头丸和K粉。当日,他从武汉市一个外号叫“小猴子”的人那里购得52粒摇头丸共计16.7克、K粉9克。次日凌晨6时许,当他回到巢湖在北门汽车站时,被警方抓获,所购摇头丸和K粉被全部收缴。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该摇头丸含有甲基苯丙胺,K粉中含有氯胺酮。

  据悉,此次涉毒案件审理在巢湖尚属首例。

  (望民朱道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