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吧经理贩卖新型毒品 一审被法院判五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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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0:5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巢湖讯年仅27岁的莫某在巢湖市一迪吧内担任业务经理,可是,他不仅自己吸食毒品,还贩卖摇头丸和K粉,在歌厅内向他人加价出售。昨日上午,巢湖市居巢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被告人莫某犯贩卖毒品罪,并处罚金3000元;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7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据介绍,莫某系我省贵池市人,初中文化,在巢湖市某迪吧内担任业务经理职务。
据悉,此次涉毒案件审理在巢湖尚属首例。 (望民朱道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