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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今起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2:4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今天上午8:30,蜀山区井岗镇与6家单位签订了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书,标志着该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全面启动。

  据了解,《合肥市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暂行办法》于2000年7月1日开始实施,但是从近年来该镇征收情况看不容乐观,许多单位和个人不能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给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带来困难。据该镇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即日起,各单位和个人的生活
垃圾处理费将严格按照标准,足额征收。特困职工和下岗工人持特困证和下岗证免收个人生活垃圾处理费,双职工下岗其未成年子女将免收。不按规定和期限缴纳的,每逾期一天加收2‰的滞纳金。

  (葛宜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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