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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生缓降器别悬在半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2:57 法制晚报

  逃生缓降器别悬在半空

  新闻提示

  由于对家庭消防的认识存在误区以及经济原因,百姓购买消防设备放置在家中的并不多见。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多,消防部门建议居住在高层的居民和人员密集的宾馆、饭店应
该配备火灾自救逃生装备。

  有这样一组数字令人触目惊心:我国去年共发生火灾23.59万起,死亡2496人,受伤2506人,直接财产损失13.6亿元。其中住宅火灾死亡人数占总数的七成以上,而防范意识差、自救能力弱、逃生方法不当,是死亡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

  还有这样一组数字叫人难以释怀:我国城市消防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城市消防站欠账50%以上的城市约占40%,消火栓欠账50%以上的城市约占60%,消防车欠账50%以上的城市约占20%,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并没有与城市发展同步。

  与此同时,我们却看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逃生缓降器、应急逃生绳、救生袋等救生器材只有在消防部门的演练中才能看到,而在火患防范重点区的宾馆、写字楼和高层居民住宅却鲜见踪影。有关法律法规只是对消防通道、安全门、消防栓、灭火器等公共设施、消防器材的设置配备作出了要求,而对于动辄十几层、几十层的高楼来说,这些初级消防要求在应急方面往往力有不逮。面对突然袭来的火灾事故,生死只在须臾间,消防部门的云梯车最高只有57米,手臂伸至极限也仅能抵达16层楼。在浓烟、毒气和高温炙烤下的逃生者,巨大的安全风险远远没有化解。

  火灾自救也需提高技术含量,逃生缓降器、应急逃生绳等自救设备不能“悬”在半空,更不能沦为消防演练的道具。保证居住者的自身安全,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城市消防管理除了打造一支设备精良、特别能战斗的消防队伍,通过“急速响应、精确打击”来扑救火灾,还必须走精细化科学操作之路,对救生器材的配置作出规范,提升火灾防范能力,改变火灾逃生的行为模式,增强公众的安全系数。

  我们在买汽车的时候都有这样一个常识:必须配备一个小的车用灭火器,否则车管部门不给上牌子。城市公共消防管理似乎应该借鉴此法,引入类似的强制性规定,要求16层以上高楼配备必要的逃生缓降器、应急逃生绳等自救器材。以北京为例,全市共建成高层建筑近7000栋,其中高层公共建筑1200余栋,高层居住建筑5700余栋——在消防设施之外,如果它们都能构筑起强劲的自救体系,即使哪栋楼发生火灾,那一条条从天而降的绳索,必将为大家开辟一扇扇逃生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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