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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身五法”逍遥江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3:14 大众网-鲁中晨报

  长期盗窃,我也担心被警察抓住,但我几次被抓都侥幸逃脱了法律制裁。因为我研究、摸索了一些逃避侦查和打击的方法……

  王原“秘籍”

  不触法律“底线”

  干什么事也不要太过分了,偷东西不触法律“底线”这是我逃避制裁的“法宝”之一,我不偷会判死刑的东西,比如银行和文物。这一点是在民警给我上的法制课上学到的。1997年,我在青海偷东西时被抓住关进了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民警给我讲了一些法律知识,我清楚地记得新《刑法》中规定,偷金融系统和文物是会判死刑的,而偷其他东西则不会判死刑。

  不偷个人家庭

  我主要偷单位、门头、网吧等。个人家庭防范意识较强,而偷单位的东西,一旦被保卫人员发现了,我就扔下东西跑人,不是偷他们自己的东西,他们不会下力气追我。比如偷某剧团的那一次,看到我扔下东西,保卫人员就不追了。

  不找“帮手”自己干

  我作案4年多从来都是单独一人行动,不找“帮手”,因为多一人就多一张嘴,暴露的几率就大。我不相信任何人,不出“事”大家是朋友,一旦让民警抓住,都是供述别人是主犯,保护自己。所以,干我们这一行的“朋友”根本靠不住。

  民警面前装老实

  被民警抓住后要装得老实点,这是我最得意的招数。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我在公安机关的行动中不止一次被抓过。但在派出所里,我尽量表现得很“老实”,可能是我偷的东西不值钱,而且都是盗窃未遂的缘故,民警让我按了指纹,批评教育后就把我放了。

  办假身份证好“办事”

  开始盗窃时我还没有身份证,一旦遇到检查或是住宿什么的很不方便,于是我就回到青海花钱办了一张名叫“李伟”的假身份证,在以后的4年多时间里,我一直用这个假身份证,除了有数的几个亲属知道我的真实名字外,其他认识我的人都喊我“李伟”,渐渐叫我真名的人少了,有时甚至连我自己都忘了自己的真名字。最后,还是在这张假身份证上栽了。

  本报提醒

  王原研究的这套反侦查方法,只不过是延长了他盗窃的“寿命”,尽管他感觉自己是只“狐狸”,但最终还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跌”进警网。如今,公安部门都上了户口查询信息系统,他玩的这点小伎俩很容易被民警识破。所以,还是老老实实做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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