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挪用公款400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4:31 大众网-农村大众 | |||||||||
据新华社杭州7月27日电杭州市萧山区一名村支书27日因挪用公款、挪用资金和受贿,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经法院认定,其犯罪金额超过4000万元。 今年51岁的陈关生,曾任萧山区衙前镇明华村总支书记兼明华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村集体企业———浙江明华轻纺原料市场负责人,他此前已在明华村任村支书19年。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认定,从2001年4月到2004年7月,陈关生先后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用3900余万元,挪用资金240余万元,同时受贿16.0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