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消委会”或下月成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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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5: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个人消费者保险理赔争议金额50万元以内可申请调解 本报讯记者李青、通讯员戴志恒报道:广东省保险业的“消委会”有望下月出山!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广东保险行业协会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有望8月中旬成立!业内人士称,这意味着广东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机制正式启动。市民和保险公司在理赔上发生分歧,可求助调解委员会,尝试在仲裁或闹上法庭前“私了”。
广东保监局历史数据显示,涉及保险合同的信访投诉已成市民投诉的焦点。这些投诉主要集中在:代理人开展业务时不如实告知、合同条款理解存在分歧、退保金额不合理、保险公司拒赔或拖延理赔等。近期保险合同纠纷更呈抬头态势。 “今后个人消费者凡遇到理赔方面的保险合同纠纷,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内的,可求助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将在20个工作日完成调解(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 据了解,调解委员会成员包括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领导、各省级公司分管销售、服务的副总及专职调解员,此外,还专门设立了包括媒体在内的特邀监督员。 申请调解七个条件 被投诉方是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会员保险公司;投诉方是个人消费者;保险公司已作出明确答复,但当事个人不接受结果;接到保险公司正式通知后6个月内提出;调解金额不超过50万元;不涉及第三者利益;投诉的个案未经诉讼或仲裁。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