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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规范出租车管理“十条禁令”正式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20:3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福州7月28日消息(记者陈定川 彭建军)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出台了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十条禁令”,从昨天起正式实施。

  这“十条禁令”包括:禁止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利用职权和工作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亲属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禁止不依照规定实施行政许可,推诿工作,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不履行岗位职责,玩忽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对出租汽车业户故意
刁难,“吃、拿、卡、要”,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有碍公务的宴请招待、消费娱乐活动,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禁止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随意处罚、随意变更处罚内容;禁止无执法证人员和单人上路稽查、执罚、执收;禁止为出租汽车经营业户代办开业、证照、年审等有关手续,为出租汽车经营业户或从业人员违章处罚打招呼、说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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