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公众责任险在江苏率先推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0:19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新华社南京7月30日专电近日,江苏省公安厅和江苏保监局联合发文,在江苏全省范围内推行火灾公众责任险。今后,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后,如果事故中受损者事先参加保险,将由保险公司向受害第三方及时提供赔偿。 据了解,江苏省将在商场、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学校、公共图书馆、客运车站、易燃易爆化学品场所等一些公众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重点实施火灾公众责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