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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更半夜偷锯广告投光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2:27 新闻晚报
□焦晓虹 通讯员 梁志明

  晚报讯 近日,邓飞被长宁区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1000元。

  去年12月,邓飞来上海寻求发展,可一直未找到工作。身边的积蓄也快用尽,他想到长宁区外环线附近人烟稀少,那边许多巨幅广告牌边上的投光灯可以偷。3月9日晚上10点多,邓飞准备了作案工具钢锯,趁着夜色来到外环线泾西路边的一个广告牌下,用竹梯架在
广告牌的圆柱上,然后顺着圆柱上的梯子爬到20多米高的广告牌上,用携带的钢锯将用于广告牌照明的飞利浦牌投光灯锯了下来。

  次日凌晨,巡逻至此的社保人员看见广告牌的附近有许多投光灯,刚想走近看时,只见又有一个投光灯从广告牌上面扔下来,这才发现正在实施盗窃的邓飞,立即令他停止作案,下来接受处理,邓飞威胁地让社保人员走开,不然就纵身跳下。公安人员赶来,消防队员也来到现场,在广告牌下放置好气垫,以免意外发生,在近两个小时的说服后,邓飞才从广告牌上爬了下来。

  法院审理后认为,邓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投光灯,价值2500余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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