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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粤将增八百亿成本压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4:32 金羊网-羊城晚报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毕井泉透露,煤、电、油、气、水等将涨价

  本报讯记者赵燕华、林翎,通讯员高诒茜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毕井泉28日在广东举办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论坛”上透露,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会推动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但改革方向坚定不移,改革将按照“积极稳妥、综合配套、创新机制”的原则推进。

  “煤、电、油、气、水”统称为基础能源,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将带来能源价格水平的提高,而能源价格提高必然连带反映到物价水平的变化。

  资源价格改革对广东影响巨大

  论坛上,专家们指出,广东作为经济大省,又是缺能大省,从经济运行总体影响看,此次能源价格改革中,提价对广东将增加776.16亿元成本压力。

  广东省价格协会副会长文武汉指出,据测算,每万元GDP耗能0.79吨标准煤,即每万元GDP提高能源成本357.66元。

  此外,改革对广东各产业、各行业的影响和对居民生活方方面面的影响也会比较明显。中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李善民介绍,通过测算,成品油价格上涨对国民经济总体价格的影响,是成品油价格上涨10%,使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60%,导致全社会总产品(含服务)价格总体涨幅为0.57%。

  能源价格改革不能照搬别国经验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惠武在演讲中提出,石油、天然气价格应逐步与市场接轨,应有战略储备和调节基金等风险调节手段;煤炭价格应该加快市场化,同时必须考虑环境成本和安全成本;水电价格的出发点应该是节约使用,所以应是阶梯价格和峰谷价格模式;土地价格应在供给制度中建立市场调节机制;矿产品价格应该以市场供求来作为改革的机制;应注意培育自身的期货市场。

  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海闻教授表示,资源产品涨价过快对宏观经济有不利影响。因此,资源价格改革不能任意照搬某一国的经验。

  中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李善民表示,应形成我国自己的石油价格体系和定价权。

  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吴林波认为,广东省在这一改革过程中必须建立完善的反应灵敏的能源价格监测机制;建立严格的能源价格监管机制等。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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