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炮轰陈水扁一餐吃掉1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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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4: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如证明属实可判无期徒刑 台湾消息紧咬陈水扁“国务机要费”不放的国民党“立委”邱毅,昨天又出示五张君悦饭店的发票,他表示,总额84万元的电子发票,为报账方便,被拆成了五张“餐饮”的手写发票。
邱毅指出,发票时间分别是2004年6月13日至17日,连续五天,每天到君悦消费,都是餐饮16.8万元。邱毅爆料,提供给吴淑珍发票的共有六人,而且其中的成员和SOGO案中合资买礼券的贵妇团重叠,包括朱诚美、王吴丽燕、林千鹤等。 除了已点名的六名贵妇人,邱毅手中还有两张“秘密王牌”,他说,这将是压垮陈水扁的“最后一根稻草”。 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涉嫌报销不实,亲民党“立院党团”昨天前往台北“地检署”告发陈水扁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亲民党“党团”表示,包括陈水扁、吴淑珍等人,涉嫌侵占公款,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即使陈水扁现在有“刑事豁免权”,但卸任之后仍可以追究他的刑责。 据台湾的“贪污治罪条例”第四条,“窃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财物者,可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科1亿元以下罚金”。 “审计部”已就陈水扁拒提供部分“国务机要费”票据一事,依“审计法”第十四条“拒绝提供查核”、第六十九条“制度规章缺失”函报“监察院”,“监察院”日前公开表达“力挺”审计部门的立场。(海霞) (Robby/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