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大评议法庭工作 部分法官开庭忘带法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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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23:29 重庆青年报 | |||||||||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庭审评议,要求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工作要规范不当行为 重青报讯(记者 陈敏 实习生 蒲贵燕)由于一些法官和律师在开庭时不关手机,铃声影响了庭审效果。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庭审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称,在最近完成的庭审评议活动中,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庭审中的表现总的来说是不错的,但对于本次评议中存在的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在10月15日前完成整改。
今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一次庭审评议,37名市人大代表分成5个评议小组,从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289件案件中随机抽选的50件案件进行了旁听评议。市人大常委会庭审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能够按照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的规定,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基本做到法庭调查、辩论、调解、宣判等庭审阶段完整。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庭审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表示,对于本次庭审评议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希望全市各级法院、检察院举一反三,相关部门对评议中提出的各种意见,要逐条对照整改,整改工作在今年10月15日前结束。 同时,在整改完成后,整改单位还应向市人大常委会写出整改报告,在整改期间,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整改工作组织督导检查,并跟踪旁听。 庭审中存在的问题 庭前准备不充分:有些案件由于庭前准备不充分,临时取消了开庭;有的刑事案件的庭审甚至未安放被告人的坐椅、坐牌。 人民陪审员没有发挥较好的作用:在旁听的一审案件中,只有几件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即使有陪审员参加的案件,也未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当庭宣判的少:民事、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较低,有的当庭审判的案件,审判长在当庭宣判时显得准备不够充分,语言表达不严谨。 普遍性行为缺乏规范:如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开庭后何时或何种状态下可以坐下或必须起立未告知,有损庭审的严肃和统一。有2件案件开庭,法官甚至忘了带法槌。 庭审程序不规范:开庭时间不准时,有部分案件提前或延后开庭;传递证据时,多由当事人相互传递,而非法警传递。 庭审形象有待改善:法官普通话不流畅,声音不够洪亮,有的书记员坐姿不端正,有的宣读法庭纪律声音太小或语音含混。一些律师出刑事庭没穿律师袍。 相关新闻(栏目) 人大代表今赴民族区县执法检查 重青报讯(记者 陈敏 实习生 蒲贵燕)我市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2年以来的第一次执法检查。从今天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部分在渝的全国人大代表、部分市人大代表等人员对黔江、石柱、秀山、酉阳和彭水进行一次执法检查。 我市作为全国14个民族工作重点省市(自治区)之一,现有石柱、秀山、酉阳、彭水4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和按民族自治地区对待的黔江区。同时,市发改委、市教委等22个市级相关部门也将开展自查。 据了解,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看相关部门帮助民族自治区域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方面的情况,包括制定的有关规定,采取的帮扶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