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逐步建成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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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2:23 国际在线 | |||||||||
人民日报消息:记者在7月31日召开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中国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据介绍,中国目前不少省、区、市已建立了自己的省、市、县各级名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应在市级名录的基础上产生;市级名录应在县级名录的基础上产生;县级名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深厚基础。
2006年5月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公布,对建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目前,河北、辽宁、浙江等11个省建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16个省、区、市正在建立省级名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