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强奸罪名15年 只因血型被弄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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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2:38 法制晚报 | |||||||||
石家庄 背强奸罪名15年 只因血型被弄错 新华社石家庄7月31日电(记者 董智永 杨守勇)河北省曲周县法院近日再审判决民办教师徐计彬无罪。15年前,他被指控入室强奸,由于血型鉴定错误,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徐计彬是曲周县河南疃镇徐街村人。1990年12月3日,其邻居家发生一起入室强奸案,罪犯在现场留下了精斑,精斑化验血型为“B”型。根据被害人和其女儿的怀疑及证言,办案人员将26岁的徐计彬锁定为犯罪嫌疑人。 1991年9月11日,曲周县法院以徐计彬血型与精斑血型同为“B”型以及被害人和女儿的证言为依据,判处徐计彬有期徒刑8年。徐计彬不服,但原邯郸地区中院受理上诉后维持了原判。 2005年12月,徐计彬进行血型鉴定,竟发现自己是“O”型,于是向邯郸市中院提出申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