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立法规定——— 发黄色短信属于性骚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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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1:0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据新华社长沙电 新修订通过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立法形式明确列举了对女性性骚扰的种种表现形式,对女性大讲黄色笑话、滥发黄色手机短信的人,都将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7月31日通过了这个实施办法,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个办法中规定:“禁止以违反法律、伦理道德的具有淫秽内容的语言、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首开先河将“禁止性骚扰”的规定写入法律,湖南在国内率先制定的实施办法使得这一规定更具操作性。 新修订的这个实施办法还增加了“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的条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