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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立法明确“性骚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1:30 今晚报

  据新华社长沙8月1日电 (记者周青梅)新修订通过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立法形式明确列举了对女性性骚扰的种种表现形式,对女性大讲黄色笑话、滥发黄色手机短信的人,都将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7月31日通过了这个实施办法,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个办法中规定:“禁止以违反法律、伦理道德的具有淫秽内容的语言、文字
、图片、电子信息、行为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同时明确,“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修订的这个实施办法还增加了“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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