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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高校要置换老校区减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2:18 江南都市报

  一校多区超规模不少高校负债多

  本报讯记者郭宁、实习生黄蕊报道:我省公办高校中已建新校区且占地面积超过学校事业发展核定规模的高校,原则 上都要求将老校区置换,所得资金用于还债,不得搞扩建。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出台《关于切实做好我省公办高校 老校区置换工作的意见》。

  -老校区将要被置换

  近年来,我省部分高校建设了新校区,或扩建了老校区,扩充了高等教育资源。但是,不少高校负债建设,学校债务 负担较重,同时,一校多区影响着学校管理和办学效益。为了解决高校面临的债务,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我省 采取措施,推动高校老校区土地置换。

  已建新校区且占地面积超过学校事业发展核定规模的高校,以及建设新校区时已计划将老校区置换的高校,原则上都 要求将老校区置换。少数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老校区,应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合理确定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

  -换出的土地可上市

  高校所在地设区市政府按照

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置换出来的老校区组织上市交易,并尽可能获得较 高收益。学校与学校或有关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土地置换,由省教育厅与有关部门协商处理。

  -置换收益返还学校

  老校区置换的收益,按规定缴学校同级

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在扣除国家规定的有关规费和必 须上缴国家的部分资金后,全部返还学校,主要用于偿还新校区建设债务,不能用于扩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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