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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住院568天留下124万账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2:27 新闻晚报
□王楠坤 肖永莉

  据华夏时报报道 一名因阑尾切口疝入院最终死亡的病人,一份568天的病历,一张总额124万余元的天价医药费结算清单,一纸追讨欠费77万余元的诉状,一场有关医疗与医药费清单的质疑,一组平均每天用掉37支一次性注射器、6个一次性输液器的统计数字……

  它们之间,究竟有怎样的联系,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这场有关追讨77万余元
天价医疗欠费遭质疑的官司究竟经过了怎样的跌宕起伏?结果又将如何?记者历时多日,为您理清这其中的来龙去脉。

  事件百万医药费账单

  1998年4月30日,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中国地图出版社67岁的离休干部侯明禄因阑尾术后腹壁切口疝复发住进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以下简称北医三院),在半个月内经历了3次手术,住院568天后,侯明禄停止了呼吸。死者已矣,而她身后留下的124万余元天价医药费账单却在北医三院和她的家庭及单位之间掀起轩然大波。

  在侯明禄死亡4年后的2003年10月29日,北医三院突然将侯明禄的儿子肖万全和肖万生告上法庭,随后将中国地图出版社追加为被告,要求他们支付侯明禄住院期间的医药费欠款77万余元,并支付欠款利息,总计80万元。

  此案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中国地图出版社支付60万元,而后中国地图出版社上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发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重审,如今已经历时近3年,目前,涉案各方正在等待重审的宣判结果。

  回应遵从法院判决

  面对这一起追讨欠费却遭质疑的案件,记者采访北医三院时,其院办的杨姓工作人员称此事由其党办主任负责,但该主任不在,并拒绝透露其姓名。她说:“我们已经对外表示过自己的态度,因此党办主任也不会再接受采访了。”

  该工作人员说:“法院也作出一审判决,明确要求中国地图出版社如数偿还拖欠我们的费用……我们要是有错误、有责任,法院判我们赔我们就赔,没话可说。我们完全尊重法院的判决。”

  【账单疑点】注射器用了10000余支

  作为侯明禄公费医疗的报销单位,中国地图出版社对高达124万余元的医药费账目产生了诸多疑问。

  1.为何一审时拿不出清单?

  在一审开庭时,北医三院只拿出一张“患者侯明禄住院费用清单收据一览表”,其中,列明床位费16594元、西药费718252.23元、治疗费340002.71元……然而,除了这份汇总表外,北医三院并没有出具详细的医药费清单。

  2.为何平均一天要用43个针头?

  中国地图出版社的代理律师顾新华曾经根据医药费清单算过这样一笔账:住院的后268天用掉一次性注射器9987支,一次性输液器1698个,相当于平均每天用一次性注射器37.26支,一次性输液器6.3个,合计每天用掉43个针头。

  天津某三甲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李姓内科主任(以下简称李主任)说道:“用多少一次性针头要看当天用药及补液的情况。”但她听到这个数字后明确表示:“不太可能用这么多,尤其是输液器。”

  3.结算单与医嘱为何有差别?

  在中国地图出版社手上,还有一份北医三院于2000年3月15日出具的“侯明禄住院费用结算单”。根据结算单统计,侯明禄住院期间用丙种球蛋白120支,每支463元,共55000余元,用白蛋白595支,每支448元,共266000余元。

  然而根据顾新华律师及中国地图出版社医务室医生根据医嘱的共同统计,医嘱上可以找到的丙种球蛋白用量是54支,与结算单相差66支,费用相差3万余元,白蛋白用量是427支,与结算单相差168支,费用相差75000余元。

  4.为何有50000元的药未列明?

  在结算单的最后一页,写着这样几句话:“还有许多药没有统计,如:地塞米松、苯丙酸诺龙、卡肌宁……”顾新华律师说:“我们也很不明白,什么叫没有统计,根据统计这项所占的费用大概为5万元左右,这个费用又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5.用药时间为何有补充登记?

  在侯明禄的“长期医嘱”上,被顾新华用醒目的黄色水笔画出了很多的×,他说这些药品的用药停止时间是后补充上去的。

  在“长期医嘱”的第二页,有多达14行标上了这种标记,而这些字迹与开始时间一栏的字迹以及其他药品停止时间一栏的字迹相比要细得多。顾新华说:“字迹不同,可以看出这些停止时间是后加上去的。”

  6.医院耗费公费医疗费?

  在中国地图出版社提出的质疑中一直在说:“为什么北医三院在欠费高达77万余元的基础上,还在继续医治。”他们认为,这是由于医院知道侯明禄是公费医疗,因此不怕没有人付钱。

  郑鲁兵直言不讳地说:“医院肯定知道她是公费医疗的,否则敢这么玩命开药吗?”

  医药价格有望公开

  □据央视《经济信息联播》

  昨天,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草案,这份征求意见稿建议,在2008年年底之前,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医院院务公开。这意味着医药机构的医药价格有望全面公开。

  医院向社会公开的院务内容包括,医院依法执业登记、医疗业务范围、职能科室设置、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情况及相关资质信息;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的设备许可;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卫生部强调,医院要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者是提供费用查询服务。病人在出院时,医院还应该提供费用的总清单。

  早在2004年5月1日,卫生部就发布通知,要求全国医疗机构执行医疗价格和收费公开,对患者住院实行“一日一清单制”。但是。在医疗服务价格方面,信息公开执行的并不彻底,医药收费不透明仍是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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