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边不得随便建高层建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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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3:13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烟台8月1日讯 记者从烟台市规划局获悉,烟台今后将重点保护海岸带资源。于8月1日起实施的《烟台市市区城市风貌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中,对烟台海岸带附近的建筑在高度、色彩等方面都进行了重点规定。 《规定》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占海岸资源;海边建筑物不得对视线造成遮挡,应以看山观海为目标;滨海地段建筑,色彩宜采用饱和的暖色系;海边高层不能随便建
近几年来,随着烟台沿海建设高速发展,对滨海景观整体协调的要求日益迫切,市域范围内存在不当建设造成沿海防风林带不同程度的破坏,海岸线开发利用缺乏有效指导,影响了海岸线资源的公共性。 据了解,本次规划西起莱州市,东到牟平区,并包括南部的海阳、莱阳岸线。海岸线总长度909.1公里,其中大陆岸线702.6公里,岛屿岸线206.5公里。()a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