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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直销商品要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0:2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宋洁)西安市工商部门近日出台五项措施,对“电视购物”产品实行准入制并定期曝光违规企业,从而加强对“电视购物”的监管。

  电视直销市场主要是通过电视媒体传播商品功能、信息、增加市场销售份额,获取利润的一种营销行为,属于电子商务的一种,工商部门也因种种原因未能介入监管。去年6月以来,负责电子商务市场监管的西安市工商局双生分局受理的投诉电话就多达50件。

  为加强对电视直销的监管,工商部门近日制定了五项措施,将对西安从事电视直销经营活动的企业实施主体资格备案制;对省、市电视台播出的电视购物广告实施监测;对电视直销商品实行准入并进行备案制,检查企业是否履行法律规定及行业标准的销售服务、售后服务、质量保证、退(换)货制度等。另外,工商部门还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在电视直销节目中开辟群众投诉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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