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将贩毒罪行推给去世舅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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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2:53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杨野实习生王丽佳蔡蓉)贩毒2年后落网,被告在庭上竟声称自己一无所知。3日,南岸区法院公开审理邓某贩毒一案。庭上作案工具手机卡是否是邓某本人使用成为争论焦点。邓某声称,手机卡是自己吸毒的舅舅在使用,但舅舅已在去年去世。 检方指控,2004年3月4日下午,吸毒人员陈某打电话给邓某购买海洛因20克。两人商定,在陈某位于南岸区福利社的家中交货。晚7时左右,邓某到陈某家中拿走毒资2600元,
庭上争论的焦点落在本案案发当天,邓某用于联系毒品买卖的手机号上。邓某声称,在3月份之前,他用身份证办的这个手机号一直由他的舅舅在使用。邓某知道舅舅一直都吸毒,并且劝他戒毒很多次都不听。况且陈某和于某与他舅舅也相识,不排除是舅舅与他们在联系。但邓某的舅舅在去年已经去世。 但检方出示了陈某和于某的证言,均指控当日是邓某与他们完成交易的,并且该手机号也是邓某在使用。 3日,邓某的律师为邓某做无罪辩护,法庭未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