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土地贪官获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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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3:15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电 湖南吉首市国土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杨祥云贪污一案,8月3日上午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杨祥云贪污数额为1495万多元,杨祥云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2002年2月,时任吉首市国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的杨祥云出谋划策,指使被告人刘清芳、刘国瑞隐瞒乡办企业吉首市万溶江房屋开发分公司资产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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