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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有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11:01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8月4日讯各地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相关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相关意见,就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和规划。

  “十五”以来,我省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社会实践基地等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初步形成了覆盖大部分县(市、区)的校外教育网络。但是,未成年人校外
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活动场所数量不足,有的场所侧重于经营性创收等。针对这些问题,我省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各地校外活动场所建设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促进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各级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理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体制,今后由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建设的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原则上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意见》还提出,今后各地要制定科学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实现每个城区、县(市、区)都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记 者 温涛  实习生 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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