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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强地质工作 突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瓶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14:32 新华网

  编者按7月28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出台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此,地矿界人士拍手欢迎。他们说,这是我国在新形势下切实加强地质工作、突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瓶颈的一项重要举措。围绕着“瓶颈”和突破“瓶颈”,记者进行了采访。

  矿产大国出现矿产资源紧缺

  矿产是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资料。92%以上的一次能源、80%以上的工业原材料、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30%以上的农业灌溉用水和1/3人口的饮用水,都来自矿产资源。我国是矿产生产大国,至今全国共发现171种矿产资源,查明资源储量的有158种,矿产地近1.8万处,其中大中型矿产地7000余处。据介绍,目前我国原煤、钢、10种有色金属和水泥产量居世界第1位,磷矿石居第2位,硫铁矿居第3位,原油居第5位。

  我国又是一个矿产资源消费大国。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口增长,我国已经进入资源消耗快速增长阶段。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司长钟自然介绍说,近几年我国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出现了明显的“两增两减”,即:矿产品消费迅速增长,矿产品进口量和进口额迅速增长;主要矿产储量不断减少,主要矿山产能不断减少。“特别是我国重要矿产品国内消费量的增长速度,高于国内生产量的增长速度,国内生产能力几乎达到极限。国内资源紧张只好进口,近几年我国重要矿产品进口额一直在增长,国际市场价格由于中国的进口增加而迅速抬升。”钟自然认为,在矿产资源开发方面我们面临的形势是:矿产资源不能满足需求,矿产品进口量持续增加,对外依存度逐步攀升;国内多数矿产资源处于新增储量小于消耗储量,“家底”出现不断亏空的状态。

  矿产资源勘查是制约瓶颈

  我国面临着矿产资源的约束,可是专家又告诉记者,我国资源综合蕴藏量居世界第三位,成矿地质条件有利,而且主要矿产资源总体探明程度仅为1/3左右。我们对中西部的矿产勘查还存在大量勘查空白区或虽有工作但程度很低,东部的勘查虽然工作程度较高,但开采深度多在300米或500米,与发达国家普遍开发800~1000米,最深达4000米的能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这就是说,我们还存在着巨大的找矿空间,矿产资源勘查的滞后,是制约我国矿业发展的瓶颈。

  是什么原因影响着矿产勘查的步伐呢?钟自然分析主要有三点:一是有些地区勘查秩序混乱,二是良性的勘查投资机制尚未形成,三是勘查能力总体还不适应新的要求。他说,地质勘查的对象是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是地表以下以固体、液体、气体状态存在的物体。人们对地下的情况看不见、摸不着。不同地区的地质情况各不相同,复杂多变。这些特点决定了地质勘查投资是高风险投资,必须遵循“高风险、高报酬”的经济规律。勘查成本只有在成功的开发过程中才能得到回收,因此,对探矿权人获得采矿权的保障是矿业投资环境最重要、最基本的因素,对地质勘查投资具有极端重要性。但是前一段时间,地质勘查管理体制改革还没有到位。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长期实行政府出资国有地勘单位找矿,国有矿山企业开矿。与改革开放滞后,目前勘查秩序混乱,国有地勘单位和企业从总体上都还没有成为矿产勘查市场的主体,政府、企业各负其责的地质开发投资体制没有建立起来,公益性地质工作体制改革不到位,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环境亟待改善。

  另外,随着找矿难度的加大,对找矿的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矿产勘查需要科学技术上的重大突破,需要以科技创新来推动地质勘探工作的发展。

  矿业开发改革的步伐在加快

  “十一五”和今后15年,对我国既是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供需矛盾的凸现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速,尤其是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之后,经济快速发展,对资源的需求还会明显加大,缓解资源瓶颈压力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重要战略任务。今年1月20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发布。《决定》是新时期推进地质工作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接受采访时指出,按照文件要求,地质工作加快了改革步伐。在进一步整顿、规范矿业秩序的同时,加大了地质工作体制、机制的改革力度。我国开始大力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今后对于勘查风险大、周期长、成功率低的矿产,探矿权取得主要遵循“申请在先”的原则,找到矿采矿权归探矿权人,经批准可以开采,也可以转让,政府依法保护其权益不受侵犯。这样做,有利于调动商业性矿产勘查的积极性。

  为解决一些勘查风险比较大的能源和其他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国家决定建立地质勘查基金,适当加大前期勘查力度,引导和拉动商业性勘查投资。现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出台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是落实这项决定的具体措施。

  汪民表示,今后要进一步理顺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关系,有关部门已经就如何有偿处置矿山企业历史上无偿取得的矿业权、调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实行资源补偿费浮动费率政策、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等问题,形成了一整套改革意见,相关措施正在陆续出台。相信这些措施的出台,将有利于突破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的制约瓶颈。(林英)

  国家财政加大对矿产资源勘查投入力度

  新华网北京7月27日电(记者张晓松谢登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加大国家财政对矿产资源勘查的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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