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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观察]尿中游泳:社区文明的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15: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胡湖

  说来真令人匪夷所思,据《新快报》昨天报道:广州天河一小区泳池在抽检时竟查出尿素超标,而原因却是泳客在水中“方便”。

  能达到让尿素超标的程度,估计“水中尿君”非只个别,而小区泳池泳客差不多就
是小区居民。值得庆幸的是,赖其“尿下留情”,据称浓度尚未高至直接伤害人体。但其中病菌传人之忧,足叫人胆战心惊。想想在尿中击水,一众泳客恐会浑身鸡皮疙瘩。

  可怕的是,此事并非极端个案。一些小区少数居民文明意识之差、行为素质之低,已成为危害社区和谐的杀手。本月2日,就有媒体报道,广州不少小区低层住户频遭高层住户垃圾“空袭”,一直苦无良策,有业主玩黑色幽默,欲办垃圾展,邀“高邻”认领。而在小区日常生活中,危及他人与公共利益的事更是家常便饭:为走近路,将好端端的草坪踩成小路;为逗宠物开心,任由猫狗随地拉屎撒尿;为扮靓自家,不惜摘花折枝毁损小区绿化……

  凡此种种,其共同特征是:为一己之便利损他人之利。每逢此时,受害者大抵必归责小区管理,怨怒之甚,常闻冲突。小区管理自然非常重要,也责无旁贷,但只能治标而难治本,违规者众则管不胜管,如池中撒尿之类更乃水下“暗箱操作”,管起来的确棘手。由是,居民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自觉约束行止,才是社区和谐的润滑剂。

  就一个小区而言,培育文明举止也是一个管理问题。小区管理方(包括物管、居委会、业委会)完全有责任扬和谐文明之风。一是宣传,利用海报、文艺等多种形式,倡导文明的行为方式。二是可以拟订维护小区居民公共利益的文明管理细则。制订之初,广征民意,定不挂万漏一;制定之后,广泛宣传,务使人人知晓;施行之时,坚决贯彻,绝不姑息一二。假以时日,居民于动力压力之下,未必不会养成文明习惯。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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