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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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3:4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建军之日起,就非常重视加强革命纪律,并严格执行统一的纪律,这是人民军队区别于一切旧式军队的显著标志。 1927年9月,毛泽东向全体官兵正式宣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三大纪律是:行动听指
1929年以后,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部队的实践经验,又将“行动听指挥”改为“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打土豪要归公”改为“筹款要归公”,后又改为“一切缴获要归公”。六项注意也逐步修改补充成为八项注意: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1947年10月10日,毛泽东起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对其内容作了统一规定。这就是我军现在执行的并谱成歌曲传唱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