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森林资源保护先进县(市)每年可获200多万元重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9:36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南昌8月5日电(记者林艳兴)《江西省森林资源保护激励暂行办法》今年出台后,江西省林业厅最近会同省财政厅对全省70个林业重点县(市)“十五”期间森林资源保护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对综合考评前十名的崇义等10县(市)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了每县(市)每年200多万元的重奖。 据介绍,对这10个森林资源保护先进县(市)的具体奖励办法主要包括:省财政从
江西省林业厅要求,全省各地要以先进县(市)为榜样,按照省委提出的“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的发展思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为江西率先跨入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行列打下坚实的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