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法律与生活专题 > 正文

专家讲解“两抢”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10:02 《法律与生活》杂志

  文/王大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广州社情民意中心曾做过一次“广州地区社会治安状况公众评价调查”,结果显示1000多名受访者中仅有两成左 右的人对广州当前治安表示不同程度的满意。“两抢”成为威胁市民安全感的最大隐患。

  更多的市民反映2005年9月以来,“两抢”犯罪分子的胆子越来越大,案件越来越恶劣。不少公交司机投诉,因 为提醒市民注意保管财物频频受到威胁。10月下旬更是出现抢夺遇阻,劫匪砍断女市民左手的恶劣事件。

  抢劫罪

  抢劫,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

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警语:用小刀抢东西,还打人。那是抢劫,是重罪。最少判三年。

  抢劫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为它不仅直接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关系,而且因为它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 ,就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我国刑法将抢劫罪列为重罪。

  抢劫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的犯罪相比,有一个显著特点:构成抢劫罪没有数额的限制,哪怕你只抢到一分钱,甚至一分 钱都没抢到,但只要你是以抢劫财物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就构成了抢劫罪。因此,个别同学认 为抢点小钱小物没多大关系的想法,是非常危险的。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可见,十四周岁的孩子要承担抢劫罪的处罚。

  抢夺罪

  抢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警语:猛跑过来,一把把包抢过来,没有打人,也没吓唬,那是抢夺。处罚比抢劫轻得多。

  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认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 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抢夺罪与抢劫罪都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主体要件也基本相同,并且都带一个“抢”字。但两者也有较大的区 别:

  1、客体要件不完全相同。抢夺罪为单一客体只侵犯公私财产;抢劫罪为复杂客体,侵犯的不仅是公私财产,而且是 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物,并且法律上没有数额的限制;而抢夺 罪则是乘人不备,公然从财物所有人手中抢走财物,并且法律要求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

  校园暴力

  有数据显示,青少年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其中,有些青少年实施犯罪时并不知道自己是在犯罪。

  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叫“冰糕棍抢劫案”。一个15岁的小孩刚吃完冰糕,剩下冰糕棍还没扔,正好看见前面走 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大哥哥。这个小孩子紧跑两步,用冰糕棍指着大哥哥的后背,说:“把钱拿来。”这个大哥哥觉得后背一凉 ,就以为是刀,乖乖地拿出身上仅有的96块钱,给了小孩子。这个孩子一看得逞了,非常高兴,笑着说:“大哥哥,你别走 ,我请你吃饭。”他只认为自己在模仿江湖好汉,并不知道这是犯罪,最后这个孩子被判了6个月的徒刑。

  往往,有些青少年犯罪发生在学校里,校园暴力威胁着孩子们。

  纵观多个校园暴力的受害者,大都是性格内向、老实胆小、习惯逆来顺受、不哼不吭的软弱学生。他们自我保护意识 薄弱,极易成为放肆蛮横学生的目标,事后忍气吞声、不敢告诉任何人又使得暴力者更加猖獗嚣张,以致陷入恶性循环。

  郑州市交巡警五大队针对校园里出现的暴力事件,在所在辖区的中小学设置“校园便衣”的策略。从学校选一些小志 愿者,关注学校的“风吹草动”,发现有打架、斗殴等苗头立刻向警察报警。民警随时和学校里的“小便衣”保持联系。为了 保证“小便衣”的安全,碰到校园暴力事件,不和对方发生正面冲突,及时和责任民警联系即可,从源头上来控制校园暴力。

  那么,父母怎么发现自己的孩子被欺负呢?有四点:

  1.会听:路上的恐惧。在孩子上学的路上,听他讲学校发生的事,如果他的言语中带着恐惧,说明他曾遭遇威胁。

  2.会看:伤痕、衣服破损。每天孩子放学回家,你要看一下他身上是否有伤痕,衣服是否有破损。一旦发现伤痕或 破损,说明他和别人打架了。

  3.会跟:上学路上的观察。在接送孩子上学放学时,你要留意一下他的行为。

  4.会谈:和老师多谈。平时要多注意和老师的沟通,及时发现孩子的心理问题。

  避免侵害的四要素

  (一)时间。从月份分析,针对成人的侵财案件多在春节前后,同样,这个时候孩子的压岁钱也多起来,这时要提高 警惕,防止侵财。

  从一天中分析,上学放学的时间段是中小学生侵财犯罪的高发时间段。

  (二)空间。中小学生的侵财高发区域为:上学放学的路上,教室内外,校园附近的小卖店、游戏机厅等等。对这些 区域,应教育学生提高警惕。

  (三)氛围。中小学生应该避免单独上学放学,最好结伴而行。其中,男生是被抢的主要对象,要对犯罪分子斗智斗 勇,团结一致。

  (四)技能。

  1.生命第一的原则。手表、自行车等较为贵重的财物被抢,如果力量悬殊,敌强我弱,也不应硬拼反抗。

  2.学习西方的财产标刻法。在贵重物品上刻字或做标记。如书本、书包可写上姓名。自行车做特别标记。

  3.不给陌生人开门。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不要给家人以外的人开门,不管你认识不认识。

  4.不露富。不带压岁钱去学校,不向同学展示自己的零用钱,不穿高级名牌鞋上下学。

  5.遇到抢劫后,应马上报告。如果在上下学路上被劫,应该及时告诉老师或家长,切不可为保全男子汉的脸面而不 报案。

  大伟提示:生命第一,财产第二

  在现代西方社会,警察和学校都教育孩子要重视个人的生命与生存的权利。例如在警察印制的免费的安全宣传材料中 ,教育儿童在被抢劫侵害时,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可以放弃财产从而保全自己的生命,这样做不但不会被大人批评,反而值 得肯定。我们也可以这样教育自己的孩子,告诉他们无论是新自行车还是新书包,如果被坏人抢去了,不要与坏人硬拼,告诉 孩子,与那些东西相比,生命更重要。

  另外,还有一个歌谣要记牢:

  外出时间告父母,

  有人尾随过马路,

  不显弱,不露富,

  不在外边夜住宿。

  家长要告诉孩子,离家外出时,一定要告诉父母,并约定回来的时间,到时间不回时,及时给父母打电话,千万不要 独自在外面的宾馆留宿。如果你感觉有人跟踪你,你就过马路,发现这个人也跟着你过马路,说明这个人不怀好意,你应该立 刻跑开或向大人求助。孩子在外面玩时,不要露富也不能示弱,深刻保护自己。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6年7月下半月刊)

  相关专题:法律与生活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