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今晨通过《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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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11:0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香港8月6日消息(记者王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6日凌晨2时30分以32比0票,三读通过《截取通讯和监察条例》,从而解除了一次可能造成的法律真空危机。 这个条例是立法会经过连续四天60多小时的“马拉松”审议才获得通过的。反对派议员在审议最后关头仍提出“日落条款”,要求订明条例两年后不作检讨即失效,但遭到立法会的否决。
保安局局长李少光指出,立法会通过《截取通讯和监察条例》有助于维护香港治安。他向香港市民保证会在保障公共安全、良好治安与保障人权、个人私隐中取得平衡。李少光说,在审议过程中,政府接纳了很多议员提出的好建议。 特区政府将把条例刊登于7日出版的《号外宪报》上,警方、廉政公署等执法部门进行的截取通讯及秘密监察行动随即可获合法确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