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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络组织杀人抢劫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11:20 大华网-汕头日报

  7名被告分别被判死刑、死缓、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

  据新华社青岛8月5日电(记者苏万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4日对一起通过网络密谋杀人抢劫案进行了公开宣判。7名被告人分别以勒索财物杀人、分尸焚尸、入户抢劫(未遂)等罪名被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

  据介绍,2005年8月以来,被告人王某等人经常聚在网上聊天、打游戏。一次,他们网聊时,另一网友小波(化名,被害人)露富。被告人王某等人为了谋取小波家中的钱财,通过网络组织策划了这一案件。2005年11月17日,从山东省泰安市等地汇聚到青岛的几名被告人,以考验小波的胆量为借口,把他捆绑起来,用木棍击其头部然后勒死。深受网络游戏的影响,5名被告还分尸焚尸。之后还对死者父亲进行勒索,未遂。实施犯罪时,7名被告人中年龄最大的20周岁,最小的仅17周岁。接到报案后,7名被告人先后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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